再后来我变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了,我用手脱掉了他的袜子,捧着他湿漉漉的汗脚又是亲又是吻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脚实在是既宽大又有力,轮廓起伏清晰,脚趾非常的饱满圆润,如同浮雕一般。他的脚汗很多,脚上凸出的部位,如脚趾、前脚掌都泡的发胀,甚至起泡了。但我一点也不嫌弃,这双中年男人饱经风霜而沧桑的大脚,似乎象征着某种力量和气魄,已经彻底的征服了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伸出舌头,发疯似的在他的脚趾周围舔舐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很少这样沉默,但那一刻,他实实在在的惊讶的说不出话来,一开始他只是逗我,或许。再后来他想碰碰运气,而事实证明,这运气他真的碰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一个年轻小伙子用舌头在他那汗涔涔的脚丫上游弋,除了脚上本身的舒适感令他着迷以外,更多的是一种他自己形容不出来的,某种高高在上的凌驾感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舌头在他的脚趾缝间来来回回进出,里面一团又一团的微微黑色粘乎乎的汗垢被一点一点舔出来,我觉得还不够,甚至用牙齿去刮,把他脚趾间然后是整个脚上那层汗垢一丝不苟的刮下来,像是吃雪糕上的那层巧克力似的认真和饥渴,我还含着他的脚趾,一个一个的吮吸把上面的汗液口水吸得干干净净,最后再将整个脚也照样吮吸了个遍,此刻他原本那只臭烘烘的脚已经干干净净,泛起点点红润,上面的味道都已经几乎没有了,因为全部都进了我的嘴里,我感觉嘴里咸咸的,打个嗝整个呼吸道几乎都是脚臭味。而我只想给他舔干净,舔舒服,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这么想。我第一次这么做,但我做的程度似乎比我想象的更夸张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咽了一口口水,舔了舔咸咸的嘴角把他那只干净的脚放回腿上,望着他道:“现在信了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信,信信!”他诧异之余,更多的是捡到宝似的欢喜,连忙把另一只脚抬到我前面道:“还有一只,也这么弄弄,舒服死老子了!”他说,“乖儿子,好好恋老子的脚,天天都给你恋!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出那种奇怪的话的。但我还是如法炮制,脱掉另一只脚上的袜子,更仔细的给他舔吸起来。他躺在那里,时而发出奇怪而舒坦的吁声,有点像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他的鞋子里标的鞋码是44,真够大的,我含着整只脚的五个脚趾,吃力的完全塞进了嘴里包裹着,整个脸都被撑得鼓起来,然后含着用力的吮吸着,配合着舌头在脚趾间舔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就这样,就这样含着,好舒服!”他道,“能不能再往里些?”他配合着我用力把那只脚插到了喉咙处,前面整个脚趾部分和前脚掌都已经没入我的嘴里,我的嘴已经被撑的严严实实,连一滴口水都流不出去。而他的脚约二分之一的部分都在我嘴里包裹着,我能感到他的脚趾在我喉咙那里胡乱的扭动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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