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凌到得篮球场时,他们班上好几个男生已经等在那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浩遗传了孟父的身高,现在才高一,身高就蹿到了一米八,上初一的时候就被体育老师选中早早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。因为身高的优势,他向来是中锋的不二人选,加上他长得眉清目秀,在学校里很受女生们的欢迎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在初中的时候打了三年篮球,孟浩的身上也添了一些伤势,脚踝扭伤是常事。为此高一的时候,当班主任为了他的成绩考虑,让他不要继续训练时,孟浩很快点头同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打了三年篮球,孟浩虽说对它不算热爱,但是有的时候也会想要约上几个同学一起打几场,舒缓舒缓心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孟浩约得都是平时关系比较好的几个男生,那几个男生有两个是体育队的,学习成绩都不怎么样。剩下三个,一个是他现在的同桌,郭乐,学习成绩和他一样不算好也不算坏,长得斯文白净,也很受女生喜欢。另外两个则是他们班里最让老师头疼的差生,不仅上课喜欢捣乱,还公然早恋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凌到了以后,他们这六个男生就分成两队,打起了篮球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凌刚融合了孟浩的记忆,对有些规则并不是很熟悉,在球场上犯了不少错,好在他们并不是比赛,没人计较这个,只是觉得孟浩今天有些不在状态。

        打了半个多小时,几人就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体育队的张帅和沈凌顺路,两人一起结伴回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中途,沈凌口渴的不行,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矿泉水。出来的时候,张帅正盯着一个女生的背影看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