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凯将她抱在怀里,眉梢眼角都带着笑意,“当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的关系定下来以后,沈凌马上就发现谈恋爱的好处。她现在写的这本是一篇甜文,男主宠妻如命,但是如何宠,沈凌之前还真没被宠过,有些拿捏不准,所以写起来总觉得欠缺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与周凯确定关系后,头一个月,周凯对她确实挺好的,沈凌索性就拿两人相处的情景当素材,写起来自然得心应手。为此她不由感慨万千,还是要源于生活啊!

        但谈恋爱也有一个弊端,那就是留给她写的时间不像从前那么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刚谈的第一个月,周凯经常以各种名目带她出去玩,比如去他常去的一家会所。那家会所坐落于古寺附近,里面亭台轩榭错落有致,环境十分优雅。

        会所的招牌菜有水库野生甲鱼、古法蒸鲥鱼、沙漠金驼掌等。沈凌第一次去吃的时候觉得这些菜都特别好吃,想不通周凯为什么还老去她家蹭饭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凯吃的不多,看沈凌吃的开心,不由好笑道:“你第一次吃当然觉得新鲜,等吃得次数多了就不这么说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会所除了提供餐饮服务外,外面还有鱼塘可以钓鱼,高尔夫球场可以练球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凌对这两项娱乐活动都没有兴趣,周凯见此就提议去商场购物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凌穿到现代这个世界以后,因为手里有不少值钱的东西,所以并不缺钱花。但她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一个学生,而且是普通大学的学生,不必要非得买那些名牌衣服,所以她身上的衣服还都是很普通的那种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凯一提议,她马上就意识到一个问题,恐怕她身上的衣服与她现在富二代女朋友的身份有些不符,而他又不愿意直接提出来,所以才委婉的说要去商场,实则还不是奔着给她买衣服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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