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方的诉讼请求如下:......”
一,由於被告时津润哉在公共场合诋譭我方水口香奈nV士,并且使用卑劣的手段进行诬告,需要对我方水口香奈nV士进行道歉,并且赔偿七千万霓虹币作为名誉损失费与JiNg神损失费。
二,由於被告甲骨廉三诬陷与陷害我方水口香奈nV士,并且帮助时津润哉对我方水口香奈nV士进行诬蔑行为,需要对我方水口香奈nV士进行道歉,并且赔偿五千万霓虹币作为JiNg神损失费。
三,请求判令,本次开庭的全部费用,由被告全额承担。
“诉讼事实,於一月三日,薰衣草小姐被发现在公馆内Si亡,霓虹东都警方到达现场後进行查证,判定为自杀。”
“後,於一月三十日,被告时津润哉前往警视厅,提供一份非警方发现证物,并且对我方水口香奈nV士进行W蔑,指控水口香奈nV士为嫌疑犯。”
“於一月三十日下午,被告甲骨廉三同样出现警视厅,与时津润哉一起,指控我方水口香奈nV士为嫌疑犯。”
“但根据警视厅内的证物确认与人证管理,时津润哉所展示的证物并不具备法律依据,且甲骨廉三同为当事嫌疑人,不具备指控能力,并且指控理由不充分。”
“以此,向霓虹东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,审判长,审判员,称述完毕。”
强,如锋利之剑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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